教務-「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苗栗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業經本府於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以府行法字113017093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旨案電子檔得於本縣特殊教育網(https://spc.mlc.edu.tw/)下載。
若對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特教科承辦人范雅婷,電話:(037)337811。
相關檔案
苗栗縣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就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pdf
發布時間: |
2024-09-03 08:31:22 |
發布單位: |
大埔國小教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