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1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第2次中級暨中高級、高級報名事宜
1.旨揭認證訂於113年10月5日(星期六)辦理,報名日期自113年6月12日(星期三)起至113年8月2日(星期五)止。
2.為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本土語文(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及原住民族語文)納入部定必修課程所需師資,且本縣為客語為主要通行語地區,爰將教師取得客語能力中高級或高級認證情形納入通行語成效評核重點項目;是以,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至少一位合格教師(不含兼任、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老師等)取得客語能力中高級或高級能力證明,先予敘明。
3.承上,請未有任何合格教師取得中高級或高級認證之學校務必推派現職合格教師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或高級以上能力證明,以確保學生選習本土語文權益。
4.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19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250元報名費;另本縣高中以下教職員工參加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高級認證之報名費補助、補休及獎勵金等事宜,本府113年4月12日府教務字第1130076363號函諒達,請學校依上開函文規定辦理。
5.轉知本府文化觀光局訂於本(113)年7月至8月辦理各級客語能力認證研習,開設有中高級及高級認證班別,報名截止日為113年6月28日下午5時,有意願參加學校教師可多加利用;有關初級認證研習班部分,本府教育處另有規劃3場次研習班,預計於113年7月底至8月中辦理,詳細研習班資訊俟確認後另案函知各校。
6.隨函檢送113年度客語能力第2次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高級認證報名簡章及苗栗縣文化觀光局各級客語能力認證研習班資訊各1份。
發布時間: |
2024-06-28 00:38:23 |
發布單位: |
大埔國小教務處 |